导语
2026年以来,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持续升级。直播电商、私域社群、短视频种草等场景成为重点治理方向。对品牌方而言,选品的逻辑正在发生变化——不只是看产品好不好卖,更要看批文是否清晰、标签是否规范、广告素材是否合规、供应商资料是否完整。
本文梳理了当前监管框架下品牌方需要关注的四个核心合规维度,供正在评估保健食品OEM合作的渠道方参考。
直播电商监管:达人身份与广告代言风险
根据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及相关广告监管要求,直播电商中的商业推广活动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。将“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以外、有一定影响的自然人,在直播电商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、证明的”,界定为商业广告行为,需履行广告代言人义务。
依据《广告法》,保健食品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。保健食品在达人直播推广过程中,应结合广告法及直播电商相关规定,审慎判断具体推广方式是否属于商业广告,并依法开展宣传。
对品牌方的启示: 品牌自播、经营主体直播和达人推荐的法律身份及责任不同。达人若以本人名义或形象对保健食品作推荐、证明,相关内容可能被认定为商业广告,需履行广告代言人义务,而保健食品广告依法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。
“三品一械”广告审查新规动态
2026年5月15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《办法》共48条,此次修订新增13条,修改27条。
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加强广告内容管理的方向,明确广告中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引用、观点表述等内容。该文件目前属于征求意见阶段,正式要求仍以最终发布文件为准。
保健食品功能声称:实行目录管理,按现行注册证书执行
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实行目录管理。具体产品应严格使用其现行注册证书、备案凭证和标签中核准的功能名称,不得自行扩大、替换或改写。2023年功能目录调整过部分功能名称,现有产品存在过渡和变更安排,功能名称以公司目前有效的注册证书和实际标签为准。
品牌方选择OEM供应商时建议核对的五项资料
基于上述监管要求,品牌方在选择保健食品OEM供应商时,建议重点核对以下五项资料:
1. 批文归属:产品批文是否为供应商自有?授权使用是否有明确的合同约定?
2. 标签一致性:产品标签内容是否与注册证书、说明书完全一致?
3. 广告素材合规性:供应商是否可提供合规的宣传话术参考和宣传边界说明?
4. 供应商资质:生产许可证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?
5. 资料完整性:能否提供产品信息卡、COA、标签资料等完整的产品档案?
可提供的资料支持
两款成熟蓝帽子单品——氨基酸片与叶黄素酯越橘胡萝卜素软胶囊,批文现成,标签资料完整。可提供:
- 产品信息卡(含批文、成分、适宜人群、宣传边界)
- 标签资料与合规提示
- 合作模式说明(现货 / OEM / ODM / 轻定制)
- 私域选品合规检查表
- 保健食品直播、短视频与私域广告素材合规检查表
- OEM工厂尽调清单(20问)
- 样品申请与报价咨询流程
所提供资料仅供合作方内部产品评估及合规参考,具体宣传内容仍应结合产品实际标签及适用法规审核使用。